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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保证校舍安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洛阳市为校舍质量立规。

     据介绍,河南省洛阳市每年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就有四五十人,学校的安全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仅今年上半年,洛阳市非正常死亡的学生已达18人。

    如何保证校舍安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已成为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但是,目前我国还未出台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教育部门与学生家长常常在事故原因、责任分担、赔偿范围等方面纠缠不清。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该条例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报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河南省洛阳市首次委托社会力量起草的地方性法规。针对校舍安全问题,条例中明确规定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学校房屋类建筑应当高于本市同类房屋的抗震设防要求,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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