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对食品执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昨日(1日)宣告结束。国家发改委昨日(1日)表示,粮食、食用油、猪肉以及乳品等食品类经营者恢复自主定价。
液化石油气不在其列
国家发改委称,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录中,除上述食品类商品外,还包括液化石油气和视地方情况而定的“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但是目前发改委尚未宣布取消对于液化石油气的临时价格干预,地方取消价格干预的具体措施也尚未出台。
防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根据发改委同时下发的通知,地方价格部门应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同时,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以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等。
■ 政策解读
【为什么选择现在出炉?】
目前通胀压力已基本解除
针对国家发改委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济学家、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梁小民昨日(1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当前时机,是因为“通胀压力已经基本过去,即使食品价格出现小量反弹,也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太大压力”,而从秋收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农产品供应也基本可以维持充足。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1日)也表示,放松对肉、蛋、粮食等产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是因为目前这些产品的价格已有了大幅下滑,没有必要再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此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解除也有利于配合当前刺激内需的政策。梁小民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然而农产品价格急跌、“谷贱伤农”情况的抬头并不利于这一点的实现,而在农产品价格适当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将会拥有更多的现金收入,消费可能性才会增大。
【为什么不包括液化气?】
成品油定价机制期待出炉
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干预,清华大学教授梁小民认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确定如何改革,“油和气密不可分,等到成品油定价机制确定了,再把这个放开比较有利于社会稳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主要是燕山石化,由燕山石化向北京液化气公司提供气源再统一对外销售。目前,北京市液化气公司的议价液化气价格为98元/瓶,平价气为40元/瓶。
11月中旬,北京市液化气公司副总经理杜军曾表示,由于燕山石化供应给该公司的液化气已经从每吨最高时的近7000元下降到现在的每吨4000余元,市液化气公司正在考虑将98元/瓶的议价气价格进行调整。他还表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纳入议事日程,但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国家发改委解除临时价格干预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即日起解除年初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出台价格干预背景: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粮、油、肉、奶等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关于实施初衷,发改委曾表示,自2007年5月份以来,以猪肉、乳品带头的食品价格大幅上涨,致使CPI从去年8月份以来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