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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市日前出台了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制度,不少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纷纷就参保“无业大病医疗保险”等问题咨询相关部门。为此市劳动保障局昨天专门就此作了解答,表示已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参加医保者不必转为“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否则将会“很吃亏”。

  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劳动保障部门早已出台政策,允许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参加医疗保险。从表面看,这部分人缴纳的保费稍高一些,但从报销比例和保障程度来说,前者住院加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比例是85%以上,最高能报销17万,而“无业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最高能报销7万元,所以相比较还是前者好。

  据介绍,已参加了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时恰好没了工作,这时可以把档案转到街道而去参加“无业大病医疗保险”,但也可继续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参保,而不必要改参保新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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