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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消项目的标书中明确要求:“所投的国内产品必须提供投标产品3年内的生产和销售业绩。还要求有"准"字号注册证,以证明其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资质。”胡利生说。

  这两点为鱼跃医疗造假被曝埋下了伏笔。 北京亚奥因此为鱼跃医疗抛出了六大质疑清单。

  质疑一:销售业绩

  关于鱼跃医疗的销售业绩,最为诟病,也是这场官司的起因。

  根据鱼跃医疗提供的《产品销售量、销售额出口证明》显示:2004年出口各种类型制氧机28000台。

  但在鱼跃医疗的招股说明书中,出口数额被描述为:“2004年公司制氧机出口37台。”

  对此,鱼跃医疗在澄清说明中称:出于统计简便等方面考虑,其提供的制氧机销售相关数据不仅包括制氧机,还包括氧气袋、氧气瓶、氧气吸入器、相关零部件及其相关产品;而在招股说明书和近三年会计报表附注中,为了准确披露不同种类产品近三年的销售状况,将各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单独统计,其制氧机仅指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因此,造成公司向财政部提供的相关数据与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相关数据发生不一致的情形。

  “可见当年鱼跃医疗投标提供给财政部的证据是把氧气袋、氧气瓶等相关产品冒充制氧机台数,是严重的欺诈造假行为。”胡利生说。

  质疑二:产品销售量证明

  在鱼跃医疗提供的“产品销售量、销售额出口证明”上写着2002年至2004年出口的制氧机品种为“各型”。

  “什么是各型?”李永平解释,目前国内一般的医用制氧机分为3升、4升、5升。这叫各型。

  “而当年卫生部采购的制氧机要求是5升机。一般来说,5升机的工艺要复杂一些。以各型来投标,没有相应投标书的技术标准。”

  质疑三:生产资质

  “听说鱼跃医疗的血压计做得是不错,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鱼跃医疗就有生产制氧机的技术。”胡利生说。

  鱼跃医疗2004年才取得“试”字号注册证。取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苏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540306号注册证的时间是2005年6月13日。

  “鱼跃医疗在中化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两天前、在开标仪式的半个多月前才取得"准"字号注册证,他怎么能提供3年内的生产和销售业绩和经过大量运用成熟可靠的设备的证明材料呢?”胡利生说。

  质疑四:卫生部合同

  据李永平提供的材料显示,当时的鱼跃医疗在法庭质证时提供了一份《卫生部“降消”项目制氧机合同签订情况表》。上面与黑龙江等17个省卫生厅签署了供货协议,总数为3562台,合计:673.2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合同的签订日期是2005年5月30日。而财政部发布相关采购信息是在6月15日。

  “也就是说,签这个合同的时候卫生部还没有对制氧机进行招投标。”李永平说,法庭质证时,我们的律师对此提出质疑,对方律师辩称“是录入失误”。

  质疑五:财政部事后函

  在财政部的一份《关于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函》上记者看到这样的描述:2005年8月4日,我司收到北京北辰亚奥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书……请你公司(即鱼跃医疗,记者注)务必于2005年8月24日前向我司提供你公司投标产品7F-5A型制氧机3年内的生产和销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这说明鱼跃医疗在招投标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提供相关的、能证明其销售业绩的材料。因为2005年7月18日就公布中标结果了。”李永平说,这是让鱼跃医疗“后补材料”。

  质疑六:报关单商品编号

  李永平为记者提供了一份鱼跃医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你看,这上面的商品编号是84196019。我们查了一下当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该编号的出口产品是"其他制氧机",也就是说不是医用制氧机。卫生部这次招投标采购的是医用制氧机。如果出口,其商品编号应该是90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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