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倒计时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汉青报道:惠及广州150万群众、填补未成年人医保真空的居民医保,6月1日即将实施。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咨询:这对原来已经参加的商业保险待遇有何影响?今早,市劳动保障局权威医保专家透过羊城晚报明确表示:参保人在居民医保报销基础上,可继续享受商业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远较商业保险实惠
过去,由于广州未成年人普遍没有医疗保险,很多家庭都给小孩买了商业保险。市民李女士说,她给孩子参加了某公司的一种人寿保险,每年保险费数千元,从而又附加参加一年交380元的意外险,小孩若意外身故可获赔20万元,如果发生指定的十多种重病,还可报销90%。现在政府又推出居民医保,到底哪种更划算?
权威医保专家分析,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层次的保险。商业保险要以盈利为目的,而居民医保属于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办,是不盈利的,管理费用也全额由财政支付。由此,两者就产生多方面重大区别。商业保险一般只针对健康人,非团体险参保前要体检,有病不保,团体险也有严格精算。而居民医保则不选择参保人群,不管是否患病,只要属覆盖的对象都可参保。参保人患重病后,商业保险赔了一次,下次就不再接受投保,而居民医保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病种上,商业保险一般不保常见病、多发病,也不保先天性疾病,而居民医保则相反,可为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在内的各种疾病提供基本保障。比如,上述李女士小孩虽然重病可报销90%,但只限指定的病种,这些病种发病率很低。而参加居民医保后,每年交80元,就可享受社区门诊药费报销7成、住院报销6-8成的待遇。
专家说,从市场情况看,目前商业险很少有6岁以下少儿的疾病险,60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也不受理。将“一老一少”等纳进来的居民医保,就是要让他们直接受惠,以社会共济的方式,为其分散疾病风险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参保后仍可向商业保险报销
很多市民急切地问:原来已经参加了商业保险,今后如果参加居民医保,能否双重享受待遇?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权威医保专家表示,这不属“双重享受”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可以在享受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商业保险的待遇。对于按比例报销型的商业保险,待遇总和要符合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的规定。比如,上述李女士小孩如果患病住院,且刚好属于商业保险所指定的重病,住院花了医疗费1万元,按照居民医保的规定,报销了7成约7000元后,余下的3000元,可继续向商业保险索赔,按约定的比例报销。
“对于补助型的商业保险,则完全不受居民医保待遇影响。”专家说,比如某小孩买了补助型商业保险,每年交500元,住院从第三天开始,一天可补助150元。这位小孩按一年80元交费参加了广州居民医保之后,假定其因阑尾炎入院,按目前广州的医疗消费水平,一天可能要花1000元左右。则除按居民医保规定可报6-8成外,商业保险每天150元的待遇可照报不误。
权威医保专家还表示,多年来,职能部门一直在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衔接。广州市着重保基本、保大病的居民医保实施之后,在提高待遇水平等方面,商业保险也仍然存在较大的配合空间,可为市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