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肖云良,因涉嫌贪污、受贿152万余元被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有不属实的地方。”开庭伊始,有着研究生文化程度的肖云良否认了部分控罪。身为原朝阳医院副院长,肖云良前后分管过医院的后勤、行政、人事、财务。起诉书上,肖云良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医德林公司是朝阳医院下属的一家公司,为朝阳医院提供服务。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肖云良利用担任朝阳医院副院长及医德林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财务、基建、公司全面工作等职务便利,于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间,以支付设计、制作费的虚假名义,采取用伪造的发票进行平账等手段,将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11.7万元公款据为己有。肖云良采用重复支付工程款的手段,将医院16万余元公款转入北京宏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据为己有。他还以支付房租的虚假名义,采取用转账支票换现金、用虚假发票进行平账等手段,将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14.8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时间太长,我记不清了。”对于部分指控贪污的款项,肖云良只承认是自己的工作失误。对于钱款去向,肖云良说用于和朋友请客吃饭送礼,“这些人都是和我有工作关系的人”,肖云良补充道,他认为这些钱是用于工作。而肖云良此前在检察机关供述说,被控贪污钱款用于他个人消费了。随后肖云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讲起自己的“工作业绩”:“我在医院改扩建工程中,为医院节约了许多费用,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肖云良于2002年8月间,在朝阳医院与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合作过程中,为该医院提供帮助,收受该医院给予的一辆价值29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2006年5月间,肖云良向北京鸿瑞兴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北京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某索要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据悉,王某的公司与朝阳医院有密切的业务关系。
案发后,检察机关已追缴21万余元人民币、5万余美元及帕萨特轿车。公诉机关认为,肖云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