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划定的非吸烟区面积不得低于其室内餐饮服务区域面积的50%;宾馆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无烟客房的数量应不少于客房总数量的50%,这些都是《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最新一期《健康播报》称,“控烟令”实施细则已正式下发北京市各区县爱卫会推行。
吸烟区划定 公园吸烟区不得超百平米
据细则要求,餐厅划定的非吸烟区面积不得低于其室内餐饮服务区域面积的50%,并要逐步扩大非吸烟区域面积,直至取消吸烟区。并且,鼓励有条件的餐厅全面禁止吸烟。
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无烟客房的数量应不少于客房总数量的50%,无烟楼层应不少于楼层总数的50%,并且要求无烟楼层应集中设置,没有条件设置无烟楼层的,无烟客房应集中设置。接待大厅、通道、购物场所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公园、游乐场吸烟区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吸烟区应在公园、游乐场门口的指引标志中予以提示。
监督方式 不守“细则”单位予以曝光
每个公民都有权利进行劝阻,有权要求所在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有权向市、区和县爱卫会办公室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是北京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对于不按细则划定无烟区的单位,市爱卫会除了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曝光。
细则明确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者应被劝阻,否则须受罚。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设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禁止吸烟工作,在明显处张贴禁止吸烟的标示。
处罚措施 非吸烟区吸烟将被罚款
对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且劝阻无效的个人,罚款10元。该处罚规定已有10年历史,但由于一直未明确处罚程序,在北京几乎没有被执行过。在日前出台的控烟细则中,明确了餐馆、酒吧等公共场所非吸烟区违规吸烟的处罚,将由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发言人邓小虹表示,目前实施北京控烟令及其实施细则,只是过渡性的政府法规。 (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