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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女子因针灸致瘫向医院索赔385万元

  都市时报曾在去年10月29日报道过的“女子医院针灸变瘫痪,欲告实习医生非法行医”一事有了新进展:吴晓燕将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及其所属单位云南中医学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5万元。此案昨(23日)天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审。

  针灸以后就瘫痪,吴晓燕和医院均感到蹊跷。为了找出事情的真相,吴晓燕和医院均申请鉴定。 然而,两份鉴定结果更让该案扑朔迷离。2007年11月2日,昆明市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认为:“云南中医学院尚义街二楼针灸推拿室对吴晓燕的治疗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吴晓燕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08年3月28日,云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认为:“从中医推拿按摩理论及实践,目前未有因推拿按摩导致胸椎椎管内硬脊膜外血肿的及病历,因而认为吴晓燕在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治疗后出现该病属医疗意外,损害后果与治疗有一定因果关系。”

  事情发生后,吴晓燕委托了律师为其讨要说法,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14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昨天的庭审刚开始,吴晓燕的代理人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214万变更为385万余元。

  据吴晓燕的代理人透露,为吴晓燕进行针灸推拿的是实习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证,不能直接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医院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谁对谁错,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没发生过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该案的诉争,除了对受害者有个交代外,还希望引起各医疗部门的反思。”

  昨天的庭审中,吴晓燕的几名大学同学前来旁听。龚先生说:“晓燕是个品学兼优的人,遭遇了这样的劫难,我们都很难过,在亲人和朋友的帮助、鼓励下,才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我们只希望法律能为她讨回一个公正的说法。”

  吴晓燕的索赔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医院如何看待和处理该医疗事故?由于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该案在开庭几分钟后宣布休庭,都市时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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