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的王钦辉,因家境困难,手拿大学录取通知书却无钱上学。福建匹克集团的许景南与泉州慈善总会筹备成立的匹克慈善基金为这个孩子圆了大学梦。
像王钦辉一样,千千万万困难群体在慈善组织的帮助下,渡过难关,享受人间温暖。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猛,成就斐然。
发展慈善事业列入国家规划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慈善事业”第一次写进执政党的重要文献。2005年3月,国务院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等也提出了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的要求。党和政府的重视,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民政部门承担起管理、指导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2005年11月,民政部在首届中华慈善大会上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首次明确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原则和措施,为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慈善法律法规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制度保障。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6部法律中涉及到慈善相关内容。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7部行政法规中对慈善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共出台《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14部与慈善相关部门规章、270余件相关规范性文件。
国家还通过税收减免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对所拥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并对用于慈善公益性活动和项目的增值部分免征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捐赠免税额度由原来的3%提高到12%,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积极参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慈善事业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且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有益补充。
慈善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在1998年抗洪、2005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2008年抵御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过程中,慈善的身影无处不在,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量活动和项目帮助困难民众
在改革开放30年里,我国慈善事业在发展中壮大,在温暖中成长。
——以基金会、慈善会和红十字会为主体的慈善组织迅速壮大。截至2007年底,国内共有基金会1340家,慈善会874家,县级以上红十字会3260家。全国基金会资产总额近300亿元。在华国际慈善组织、港澳台地区慈善组织数量也稳步增长。
——国内慈善组织开展了大量慈善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据统计,2007年,全国慈善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和活动共计1.1万余项,主要项目资金支出共计129.8亿元。
——在慈善组织开展的各类项目中,逐步形成了200多个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小额信贷项目、“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等。
——慈善捐助款物数额显著增长。自《纲要》公布以后,全国慈善捐赠款物规模从每年不足80亿元,攀升至近1000亿元。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截至11月25日,全国募集款物总额高达762亿元。
——志愿服务迅猛发展,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参与过各类志愿服务的人数约有6000多万,其中注册志愿者有45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