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强化生态建设力度,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自2009年起,内蒙古将启动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在继续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
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从2009年起将启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力争到2015年在退耕还林工程区建设基本口粮田743万亩、水浇地185万亩,实施生态移民15.8万人。
内蒙古还将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到2015年,在鄂尔多斯等6个盟市的43个旗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多万亩,并在生态脆弱地区实施生态移民7万人。
此外,自2009年起,内蒙古将启动实施五大沙地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对科尔沁、毛乌素、浑善达克等5大沙地实施生态综合治理,力争实现沙地造林3500万亩、生态移民10万人、退牧还草2000万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