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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5月31日专电(记者璩静、张乐)日前,记者从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浙江省温州市近日实施了外来务工人员在温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支付困难者可申请医疗救助,每年金额上限为2万元。

  据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经各类医疗保障报销和社会团体帮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有困难的,累计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金额超过5000元的可申请医疗救助,5000元至1万元部分按25%比例救助,1万元以上部分按35%比例救助,全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据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医疗救助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救助者已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持有有效温州市区暂住证;三是与市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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