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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民王小姐6月21日来电:我前段时间花1188元钱从上海电话订购了“蝴蝶亚”的减肥套装,按使用说明服用两天,就出现全身红斑、丘疹、胸闷等过敏反应,经医院抢救后才脱险。检验后得知是减肥套装中一种名叫“六品茶”的产品引起过敏反应,而产品使用说明并未注明。当我向厂家提出退还货款并赔偿治疗费用时,他们只同意退还货款,还说:“同意赔偿治疗费用就是承认产品有问题。”

  记者调查:“买减肥产品瘦身,却因在医院注射抗过敏激素类药物反而让自己更胖了。”还躺在病床上的王小姐拿出“蝴蝶亚”减肥套装,包括娇媚纤维片、梳理减肥片和六品茶。

  前两者除了外包装上简单注明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成分和食用方法外,内部没有任何产品说明,而引起过敏反应的“六品茶”包装袋上除了产品成分、食用量和食用方法外,连生产厂家都没有。

  记者上网查询该产品的批准文号,只有梳理减肥片的相关记录,通过电话查询纤维片和减肥片的防伪编码,而两组编码都只属于梳理减肥片。

  省药监局食品安全处宋处长告诉记者,“保健品既不能说是食品,也不能说是药品,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里面没有提到‘保健食品’这一概念。”

  对于厂家“同意赔偿治疗费用就是承认产品有问题”的说法,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予以否定:“消费者购买了该产品后就与生产者形成了合同关系,不论是否由于消费者的个体差异而出现过敏反应,都应由厂家负责,更何况产品包装上并未注明会对个别使用者产生过敏反应,因此该厂家应在退还王小姐货款的基础上赔偿她的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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