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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石女士称,2006年6月自己在某美容中心打了瘦腿针和瘦脸针,支付了6900元。但是治疗后却出现了头晕、咽喉疼痛、肢体无力的症状,自己以为是得了感冒

  行治疗,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发厉害,最后竟呼吸停止,发生休克,不得不切开气管、上呼吸机,转入重症监护室抢救。医院诊断石女士为肉毒中毒神经症,经过2个多月住院治疗才出院,并仍需在医院换药。现石女士将美容中心的业主佘某起诉至法院,认为自己的肉毒中毒原因,系瘦腿针和瘦脸针使用的药物,自己在接受服务时根本没有被告知详情,因此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共12.8万余元。

  据悉,肉毒毒素是地球上迄今最毒的致死毒素之一,只需一亿分之七克就能致人死地,曾在战争中被作为生化武器使用。20世纪80年代,一个医生偶然发现其有淡化皱纹的效果,从此使肉毒毒素被引入皮肤除皱领域。肉毒毒素的工作原理在于致神经中毒,使肌肉长期无力收缩,并最终出现萎缩。运用这种原理,已经有整形医师利用肉毒杆菌素来瘦脸、缩小“萝卜腿”,甚至消脂。肉毒毒素在美容上的神奇作用使其迅速风靡全球,许多欧美巨星都被传出是此项技术的受益者。但是,肉毒毒素毕竟是一种神经毒素,不正常的使用将导致神经中毒,肌肉无力从事人体必须的代谢活动,甚至死亡。因此美国FDA虽然正式批准了肉毒毒素的美容用途,但仍强调它是处方药,只有医生才有资格使用,而且剂量、注射部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在我国,肉毒毒素的使用为美容界带来了高额利润。这使得许多从业人员不顾管制,从各种渠道获得了各种来路不明的肉毒毒素,改换上诸如“生物除皱素”的标签,由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员为消费者进行注射。结果要么效果不佳,要么反应过度。更有甚者如果肉毒毒素感染到其他物品,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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