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现状,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一位高级会计师建议,将物价部门清理核定后的药品零售价或最高限价连同其“价格批准文号”输入电脑供人查阅并直接印制在药品包装上,间接遏制药品价格虚高。那么,这种做法能否奏效呢?
这位高级会计师在医药行业工作了22年。他认为,人们之所以将药价称之为“虚高”,是因为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过多,人为地抬高了药品的价格。这同家佣购物后向主人虚报价格实质相同。但为何二者结果大不一样呢?因为主人是强势方且具有掌握同样信息的能力,而病人则情况恰恰相反。所以,若能改变病人信息缺失的地位,情况就将大为改观。将价格批准文号和价格直接印制在包装上,正是为了使消费者掌握信息,使他们的监督由软弱无力变得心明眼亮,形成一种强势监督。
这位高级会计师认为,药价虚高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医院自行加价,二是通过物价部门虚高定价。在包装上印制药价并可电脑查对的情况下,医院自行加价显然已无法操作。而物价部门在核定药品价格时,一方面要充分保证药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合理的获利空间,另一方面要严防出现虚列成本的“糊涂定价”和得了好处后的“人情定价”、“腐败定价”,必须建立当事人问责制,物价人员对药品的畸高定价也应受到追究。
针对这一建议,有关专家认为,在药品包装上印制药价能一定程度上遏制药价虚高的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据物价部门介绍,现在药品的定价分两种,一种是国家定价,另一种是企业自主定价。物价部门在核定药品价格时,首先是由企业报送药品定价的材料。但由于物价部门对企业提供的药品成本缺乏足够的了解,可能在定价时不能绝对准确地做到价格反映价值。因而,这一做法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