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药品降价已是第17次,在推出这项政策之前也是一波三折,原拟降价幅度在60%以上,但因制药企业反应强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24个行业协会集体上书国务院,希望将降幅调整到一个合理范围。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并多次与制药企业协商,与医药企业一对一地进行对话,最终将降价幅度由60%调整为40%。
尽管如此,新一轮药品降价仍然在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三项配套措施直指医院
与以往的降价政策不同,这次与降价政策同时出台的还有三项配套措施:严格限制医院的药品加成率在15%以内;暂停降价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和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出台一系列确保降价落实到位的配套措施,这在我们的工作中还是第一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郭剑英说。
“药品问题的前提是医院问题。如果不动医院,药品问题不可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决。”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说。他认为,药价虚高,与药品市场的“代买方市场”特性有关。他是替患者买药,更多地给病人服用而不是自己。医院药房销售占药品销售的绝大部分,因此具有对药品购买的强势地位,是最大的买家。但出于各种动机,开“大处方”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中,仍是医生虽不尽高尚但具理性的选择。道德风险与医院经营管理和医师的职业操守,是全部医疗问题的症结所在。
所有改革,不涉及医院体系,不可能成为全面的带根本性的改革。现在,发改委和卫生部联手,出台三项配套措施,将矛头直接指向医院。“这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政府对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的态度很明确,同时对改革‘就药价抓药价’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开始进行反思。”赵杰充分肯定了这轮药品降价的积极意义。
药品招标是否废除?
目前医院用药的进货渠道以政府采购为主,少量还没有纳入采购目录的新药,由医院自己选择,直接从厂家采购。政府定价确定的是最终零售价,而药品招标解决的是医院的进价问题。
“既然有了政府定价,就不应再招标采购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说。此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再呼吁停止招标采购,因为不但引起药品价格的混乱,招标过程本身还存在行贿等腐败问题。
“招标体制本来没有问题,但是形同虚设。”赵杰说,招标是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手段,理论上可以压低药品利润。但是药品一旦上了招标采购的目录,因为无利可图,厂家往往就不生产了,转而生产采购目录以外的替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