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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烟台市一男子误服过期药品,不仅感冒病情加重,还出现严重腹泻。专家提醒,家庭常用药品保存要得法,服药前一定仔细查看药品的性状是否改变。

  4月15日,烟台市民李先生患了感冒。他找出家中备有的感冒药,冲服了1包。没想到,感冒症状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有加重的感觉,还伴有严重腹泻。李先生连忙到毓璜顶医院就诊。记者从李先生的接诊医生处了解到,李先生症状为药物中毒。这让李先生十分纳闷,自己服用的是最常用的感冒药,以前也服过,并没有异常情况发生,这次怎么会药物中毒呢?回家后,他拿出药品仔细一看,发现所服药品已经过期很长时间了。

  据毓璜顶医院的药剂科专家介绍,药品的有效期是经过专业部门严格的科学实验确定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如果保存得当,能够保证其质量和治疗效果。但药品在存放过程中,受温度、湿度和光线等贮存条件的影响,可能会发生霉变或成分改变。因此,药品过期后,不但药效降低,甚至会霉变滋生细菌等有害物质。服用过期的药品,不仅不治病,还会导致其他疾病发生。

  医生提醒,家中储备常用药品时,一定要注意低温、避光、干燥,并且要密闭保存。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服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药品有无色泽、形态及气味的改变,如发现异常,坚决不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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