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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下午,记者赶到正在北京国务院二招召开的国家药监局全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现场,了解到来自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们正在与国家药监局签署一份承诺书,要确保奥运期间辖区内部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的管理问题。

  而就在两天前,也是在北京,来自全国各地的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60家药品生产企业,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的倡议下,于北京大方饭店签署了《关于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倡议书》,意在由企业自行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履行反兴奋剂的责任和义务。这是近半个月来,记者看到的国家药监局进行的针对兴奋剂严格管理所采取的一些列重大行动。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特别强调,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的成效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因此,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把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特殊重要性,增强抓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治理目标。

  随着奥运临近,国家对兴奋剂治理和规范的措施日益加强,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八大部门于2008年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通知下发到2008年9月30日之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的专项治理。与此同时,还成立了相应的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对兴奋剂进行治理和检查,做到严格规范和管理。

  据了解,去年,美国缉毒局曾将列有中国37家生产兴奋剂企业的名单交予中国国家药监局,表明对其销售渠道和方式了如指掌,要求查处。国际奥委会也曾对互联网上销售的来自中国的含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兴奋剂产品发出警告。不久前,希腊运动员兴奋剂事件更引起了全球对中国兴奋剂专项治理的广泛关注。

  国家药监局安监司司长边振甲表示,国家药监局从2007年10月开始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普查,并对从事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人员进行了相关的知识普及和教育。时至今日,仍有个别企业顶风作案,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却违法生产销售和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边振甲警告那些违规企业要从自身日常监管做起,务必依法生产销售,只要发现有违规的一滴一片一针,决不姑息。国家药监局于今年4月9日发出《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中就指出,在专项治理期间,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与此同时,自2008年5月1日起,凡是未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的药品,在6个奥运赛事承办城市将停止销售。据悉,辽宁有9家零售药店由于发现有违规销售的现象,已经被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加强兴奋剂管理,事关国际形象和声誉,事关北京奥运成败,从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到行业协会,从原料生产销售到批发零售的流通环节,对兴奋剂的规范和治理已经全面展开。据了解,各地药监部门在与国家药监局签署了承诺书之后,将进一步与分布在各地的生产企业签署责任状,并派驻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打击违规行为。

  为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监督到企业管理,一条严防兴奋剂的红色警戒线正在全国各地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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