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1月18日专电(记者闫平)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下同)的管理,规定药店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针对近一段时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被不法分子大量购买用于提取麻黄碱制造毒品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新规定。根据新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并须登记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记录销售情况。
除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可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外,其他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购进的,在有效期内售完为止。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无误后方可销售,并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交易。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常用药品,有的是处方药,有的是非处方药,并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针对有的市民担心服用这类药品会不会上瘾的问题,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为,这类药品按医嘱或说明书指导用药是安全的,不会有成瘾等副作用,市民可以放心使用。
以往,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作为监管重点之一,今年9月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了专项检查;今后,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