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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山县一居民被狗咬伤后到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注射的竟是乙肝疫苗。周某将疾控中心告上法庭。4月中旬,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下,疾控中心赔偿当事人周某经济损失8000元。

  去年1月8日,周某被自家喂养的狗咬伤,第二天到县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疫苗。 工作人员一时疏忽,为周某接种了乙肝疫苗。3月18日,周某发现自己所接种的疫苗出现错误,马上到该疾控中心注射了狂犬疫苗。事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5月9日,周某将疾控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1.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没有太大争议,只是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记者张仕洪、通讯员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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