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就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还可享受免费参保待遇。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省级市中率先实现医保制度的全覆盖。 解 读 缴费补偿标准 无业居民每人年缴600元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群,包括了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这项制度实施后,财政每年要补助1.4亿元左右。 “低保、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重残人员参保由政府买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说,此次保险的筹资标准分成了城镇无业居民和残疾人员两档。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据统计,这部分北京市共有41.4万人,其中6.1万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参保不用个人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有3.8万人,还有1.8万重度残疾人员,这部分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由政府买单,个人免费参保。” 医保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7万医药费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直接就医,就医时,须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还介绍,城镇劳动年龄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主要是保大病的原则,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