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最近整治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截止到目前,8家医疗机构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扣分,其中包括两家公立医疗机构和6家民营医疗机构。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监四科科长朱新东介绍,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存在隔离消毒制度不完善和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两方面的问题。 民营医疗机构主要存在篡改医疗广告内容、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部分科室超范围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虽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是在广告发布过程中篡改广告内容,夸大医疗机构技术实力。同时存在聘用非医疗技术人员的现象,个别民营医疗机构把护士安排到医生的工作岗位上。另外,民营医疗机构部分科室的执业行为超出备案范围。
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济宁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年内记分超过12分的医疗机构,在办理校验时卫生部门将给予暂缓校验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记分累计超过18分、在暂缓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分者,不能通过校验,卫生部门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朱新东告诉记者,目前卫生监督部门已扣除5家医疗机构的2-8分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被扣分的主要原因包括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未按规定执行隔离消毒制度等。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目前,济宁市卫生监督部门正在整治一级以上、三级以下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朱新东表示,今后,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社会公示,让市民客观了解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