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业、农村、农民。“三农”的核心是土地。土地见证了中华五千年的勃兴,每一次发生在土地上的变革,都是中华民族的一件大事。

    30年前,一次被称为“大包干”的“壮烈之举”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村庄悄然发生,一场旨在“把土地的使用权还给农民”的变革由此从中国的农村兴起。

    在30年后的新时代、新起点,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被称为此次土地流转制度的核心。其实,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在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早已开始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探索和实践。

    这种始自农民经营中实际需要的自发、自主行为,其初衷大都是为了稳定、增加收入,或是为了让因劳动力外出打工而闲置的土地不至于落荒,但客观上却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及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利条件。

    10月12日《决定》通过以后,本刊记者分赴被誉为“国家粮仓”的黑龙江、城市化进程迅速的天津、传统农业大省河南、西部大省甘肃、“大包干”的起源地安徽、改革开放前沿广东等地,实地调查和采访六省市的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黑龙江:合作社主持土地流转

    以土地合作社模式进行规模经营正成为黑龙江各级涉农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热议的话题,以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加入合作社在黑龙江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

    是什么让农民对合作社趋之若鹜?用哈尔滨大用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自编的一句顺口溜来说:“土地入社心喜欢,每亩多收200元,社里安排有活干,当年收入翻两番。”

    2003年3月15日,哈尔滨市呼兰县(现呼兰区)大用农机合作社(大用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前身)组建,是黑龙江省首批试点组建的农机合作社,合作社创办之初就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小地块大机械,无法发挥优势。“农民每户土地只有几条垄,大型机械无法连片作业,农机作业空负荷运转过多,作业成本高,入不抵出,土地经营规模小,运行机制不灵活,使农机合作社无法正常运转。”哈尔滨大用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林永明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如何发展联合体的大农业,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现代农业要求,成为当初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2005年,大用农机合作社从156户农民手中租来五大块各300亩连片土地,实施农机化作业。“租赁承包土地,看似简单,但当初农民顾虑较多,一怕土地交上去再收不回来,二怕合同不能兑现吃亏。合作社挨家挨户做工作,由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承包土地合同,每亩400元,年终兑现,一包五年,合作社统一机械化耕种。通过反租倒包,实现土地向合作社集聚,合作社终于走出低谷,打开了局面。”林永明说。

    2006年,大用农机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5000亩,种植绿色玉米,其中承包农民土地3000亩,实行订单农业2000亩。订单农业由合作社统一供种、供肥、机耕,农民自己管理、超产归己,合作社定价收购。“在粮食收购价位上订单农户有三种选择,一是按当地市场收购价上浮20%;二是每斤收购价0.65元;三是为了缓解合作社仓储和资金矛盾,由农户代社保管玉米到来年五一,合作社收干粮每斤0.84元。”林永明说。

    大用镇佟家村村民郭洪亮为《中国经济周刊》算了这样一笔账:这些年玉米秋粮上市价没超过0.50元,订单户收购价0.65元,亩产1200斤,亩增收180元,再加上订单户的种子、化肥、机耕费都由合作社先垫付,不用贷款,每亩就少支付贷款利息17.3元,这样每亩合计增收197.3元。

    农民看到了实惠,2007年,合作社吸引了周边4个乡镇9个村575户农民1.5万亩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经过几年的发展,大用农机合作社日益壮大,仅与农机化相关的固定资产就达810万元,入社农民累计增收1323万元,年人均收入比过去增加一倍多。”林永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2007年6月11日,在原来大用农机合作社的基础上,来自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莲花镇、康金镇三镇八村的121户428名农民,共同组建了以绿色杂粮生产为主的哈尔滨大用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入社土地2046亩,注册资本528万元,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据了解,2007年,大用合作社绿色杂粮种植面积1.5万亩,粮食产量达9000吨,新增产值3240万元,创利税129万元,拉动当地农民人均增收1800元。2008年,合作社实现土地规模经营2.5万亩,带动农户930余户,其中合作社自主经营5000亩,订单农业发展到2万亩。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承接了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在提高农民增收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只要农民增收了,社会效益提高了,我们会大力支持。” 大用镇党委书记于科及镇人大主席任宝铭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任宝铭介绍说,合作社从种、产、收组织实施了粮食生产;合作社多元化发展、多种经营,可实现离田“下岗”的农民有业可就。

    “合作社发展空间巨大,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也很多,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短缺,2008年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2.5万亩,占用资金1230万元。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资金年缺口在300万元以上,建议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政策性扶植力度,税务、工商、环保、银行、农业综合开放等部门应给与立项、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谈到面临的困难,林永明对《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除了农民自发组织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经营,一些外地龙头企业也参与到了黑土地的开发中来,他们利用技术、资金等优势,采取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建起了新型的企业—农户合作社。

    “农民靠种地发家,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谈起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黑龙江省五常市民乐朝鲜族乡太平屯村民郭喜荣一脸笑容,他告诉记者,他家自有土地仅6亩,几年前转包本屯6户村民土地,年初以5.2垧(公顷)土地入股加入“美裕有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美裕合作社”)种植有机水稻,合作社以每垧地3万元价格收购水稻,除去生产成本,每垧地纯收入近1.8万元。“往年没有加入合作社,不但稻子销路不好,而且还卖不上价,一垧地也就收入5000元左右,有时年景不好,一年到头白忙活。加入合作社统一种植有机水稻,每垧地增收近1.3万元。”

    2006年12月,中良美裕有机谷物制品(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美裕公司”)在五常市民乐乡设立了水稻加工厂,采取公司加稻农的合作模式。在美裕公司的专业指导和加盟农户的积极协作下,目前“美裕大米”在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为满足其他没有加盟农户的愿望,进一步扩大农民土地流转规模及公司经营规模,2008年初,美裕公司与222户农民签约一万亩土地进行了规模化生产,并牵头与五常市民乐乡太平屯和翻身屯全体农民组建了五常市美裕合作社。

    “我们在美誉基地农户相对集中的民乐乡太平屯、翻身屯做试点,摸索土地规模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建立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土地资源和劳力资源发挥最大的功效,产生最大的效益。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和乡政府密切配合,向村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通过几次村民大会,统一了认识,农户完全同意建立合作社。”中良美裕公司副董事长张立群表示,农民积极参加合作社是出于对中良美裕公司的信任。通过整合,村民把宅基地和房屋作为资产投资入股,由公司统一规划并先期出资,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集上下水、休闲娱乐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别墅小区——美裕新村,预计今年年末,合作社农民就能住上新房。

    说起农民以土地流转,与中良美裕公司成立合作社土地“三权”的分配时,五常市委办公室主任何广铭用“一权分离,两权集中”给予概括,他表示,在美裕合作社中,农民以地入股占70%的股权,年终按股份的大小分红,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分离并且享有土地的收益权,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这样,只有经营权从农民单独经营中分离出来。

    何广铭表示,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逐步推动了农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并且成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重要途径。象中良美裕公司的发展壮大,解决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改变了稻农单打独斗进入市场势单力薄的弱势地位,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农民以地入股加入合作社是否有顾虑呢?太平屯村民郭喜荣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入合作社等于上了保险,以后我们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了,还顾虑什么呀?”

    哈尔滨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张同义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以土地流转成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代表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也是传统农业地区改变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在乡村级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产业基础无从改变的前提下,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根本途径,就在于盘活自身的资源,传统的一家一户承包经营的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等弊端明显,只有树立规模意识,才能推动产业化发展,增加农业自身效益,这样农民自身拥有的土地资源必将以各种形式加速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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