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新华网济南11月26日电(记者 王志)针对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办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跨省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饮食、住宿、突发疾病救治等救助。

    山东省财政厅社保处处长宋新生介绍,近年来,进入城市的生活无着的跨省流浪乞讨人员呈增长趋势。以2005年—2007年山东民政部门的统计为例,分别是8316人、91618人、11358人。随着严冬的到来,这些衣食无着人员的生活将更加困难。

    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跨省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所谓跨省流浪乞讨人员,是指流入或流出山东省境内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没有自主返乡能力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或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管理站接送的救助对象。省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各市解决。

    山东明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救助跨省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补助,包括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提供符合基本住宿条件的住处;救助过程中突发疾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提供乘车(船)凭证;接送费用等。

    据了解,这个办法是全国第一个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跨省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目前,山东省财政已拨付500万元专款,促进此办法尽快得到落实。

天天健康网美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