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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值烈日当头的盛夏,汗如雨下之时来一口冰爽的饮料、清凉的炒冰或刨冰,着实是一种享受,如今椰城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刨冰、炒冰、清补凉等深受消费者青睐,椰城的宾馆、饭店、酒吧等场所使用这些冰块是否卫生呢?11日,海口质监人员展开行动,对藏匿于府城丁村附近和南沙路的食用冰粒无证生产窝点进行查处,发现这些小作坊无证生产、没有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等,其提供的冰粒令人担忧,有的冰粒竟然直接用自来水加工而成。
直接把自来水管接到制冰机上加工生产的冰粒,竟被海口市内各大酒店(吧)、咖啡馆大量使用。11日,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海口质监局)执法人员分别在府城丁村附近和南沙路,查处两家非法生产食用冰的黑加工点,并当场销毁大量冰粒制品,暂扣部分制冰设备。检查发现黑加工点回收正规厂家食用冰粒包装袋,仿冒他人品牌非法生产冰粒。
第一家黑工厂
制冰机接入“锈水”生产冰粒
近日,海口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目前椰城市场上海南南极冰粒室加工生产的“南极”冰粒,涉嫌不合格产品。11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同海口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琼山区府城镇丁村菜市场,在城监宿舍隔壁发现了这家海南南极冰粒室。对于执法人员突然出现,该加工点的老板欲把卷闸门拉下,被及时制止。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户普通居民住宅,门外无任何标志,进行入室内大厅左侧有两个大冰柜,执法人员打开冰柜后发现,里面摆放着满满的28袋冰粒(每袋10公斤)。室内还用玻璃隔出来约6平方米简易加工单间,单间内摆放着两台大型制冰机,制冰机内尚有数百斤冰粒正在生产中。
经过进一步查检,执法人员意外地发现,现场的两台制冰机的入水口处,竟然是直接与自来水管连接到一起的,水管处虽然有用于简单过滤的净水设施,却被摆放在一边形同虚设,净水器的管口因长期闲置已经锈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切断掉两台机器电源。执法人员现场还发现该冰室的销售记录,近期共有怡和园、避风阁、0898、阿里巴巴、名人、钻石、京山、椰林湾、蓝宝石、双紫星等近10家的餐饮娱乐场所在这里买过冰粒,价格从每袋2元到6元不等。该冰粒室的负责人黄先生辩解,他不知道哪里可以办“QS”许可证。
海口质监局食品科卢慧科长说,如果不是该加工点在包装袋上印上了生产厂家地址,很难发现其隐藏的地点,因此,质监部门希望市民发现类似黑加工厂及时举报。据海口质监局副局长庄伟介绍,经检查,该冰粒室并没有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属于无证经营的黑加工厂。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产,并根据其销售的产品数量进行加倍处罚。随后,执法人员将查获的近千斤冰粒现场销毁,并拆除扣押2台制冰机的2片控制板。庄副局长表示,对于使用不合格冰粒的餐饮场所,质监部门将移交工商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二家黑工厂
冒用正规厂家品牌生产冰粒
11日中午11时左右,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南沙路法官公寓旁的另一个制冰黑加工厂进行检查。记者现场看到,这是一间外接在居民楼旁的小棚子,外面用大铁门关着,没有任何标志,10多平方米的房间摆放着二台制冰机和一台大型冷藏柜,屋内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地上不时看见蟑螂爬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竟然还在墙角发现了一只死老鼠。执法人员打开冷藏柜发现,里面放着成袋冰粒(每袋10斤),包装上印着“永丰城冰粒厂”。记者现场注意到,这些回收的袋子上水迹斑斑,冰粒袋随意地扔在一个半人高的铁皮箱内,上面满是灰尘和杂物。
质监执法人员要求现场工人马上找来老板。约半小时后,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王某匆匆赶来,并自称是该黑加工厂负责人。面对执法人员检查,王某先是称那些“永丰牌”的冰粒是准备卖给永丰冰粒厂的,后又称是向永丰冰粒厂一位司机买来代销的。屋内的2台制冰机已经很久没有生产了,也是准备出售给别的厂家的,今天之所以生产冰粒是想试试机器好不好用。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海南永丰冰粒厂的总经理陈先生,听了记者介绍的情况后,陈经理表示吃惊,并向记者强调,他们从没有委托别人加工或者代销过产品。
质监部门
使用不合格冰粒要受处罚
据了解,上述这些黑加工厂生产的冰粒制品对消费者健康存在一定的危害,可为什么有些宾馆、饭店、酒吧、咖啡馆等场所还在使用其冰粒产品呢?据质监执法人员介绍,首先,有些企业可能确实不知道所购进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但是多数酒店的采购人员则是图便宜,谋取最大利润,因此根本不考虑消费者利益。随着现在天气越来热,各餐饮企业上对冰粒制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有些酒吧、咖啡馆或者西餐厅,每天甚至需要数百斤冰粒制品。
目前10斤装冰粒的每袋市场价格在8元左右,由于正规冰粒生产企业成本较高,价格通常很难再作出让步。而从非法厂家购买的冰粒10斤装每袋仅2元至5元不等。以一个夜总会为例,对冰粒制品的需求量每天在200斤左右,如果购买黑加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每袋节省3元至6元不等,一天就可以节省支出数百元甚至上千元。因此,一些餐饮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给非法冰粒制品厂创造了生存空间。
海口质监局执法人员提醒说,餐饮企业在购进冰粒制品时,一定要要求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否则就不能购买,因为使用不合格产品一旦被查出,作为餐饮企业同样要受到处罚。
特别提醒
有四家冰粒厂获“QS”认证
据庄伟副局长介绍,目前海口仅有四家冰粒加工厂获得了“QS”认证。这四家企业分别为: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海口古源龙胜制冰有限公司、海南永丰美食城有限公司、海口琼山国兴椰庄冰粒厂。正规冰粒制品厂生产加工的每个环节都很严格,要有正规的化验室,每天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还要具备一定规模的贮藏冷库等,因此,生产出的产品价格自然要高于黑加工厂的产品。
海口质监局食品科卢慧科长告诉记者,自2002年以来,共有28类食品实施QS(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产品开始第一批实施QS市场准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及速冻米面制品第二批10类产品实施QS市场准入;咖啡、糖果、啤酒、黄酒、葡萄酒和果酒、蜜饯、可可制品、淀粉和淀粉制品、炒货、水产品、蛋制品、茶叶、酱腌菜第三批13类产品实施QS市场准入,“冰粒制品现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冰粒都要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