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7月1日起,中山百余万城乡居民月缴2元,便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六成门诊费用。

  为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中山市在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保大病、保住院”基础上,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部分门诊医疗费。

  办法规定,参保人每人每月仅需交纳2元,便能报销部分门诊医疗费。每人每年可报销多次,最高不超过250元。除药品外,注射、换药、清创缝合、血液常规、非数字化X光、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等都在报销范围内。据测算,按照每人每月补贴6元的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每年需要投入7200多万元。(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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