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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广州一些士多老板再也不能在售卖食品时宣称其有治病功效,否则将被视为出售伪劣药品而受到查处。昨天,在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林勇胜表示,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两个月来,以前遭遇的不少监管难题得到较好解决。

  “问题”化妆品严重者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勇胜说,根据规定,士多如要经营药品,应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构成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保健食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注未经批准的功能的,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林勇胜提醒市民,在购药时应看准外包装上是否标有药品批准文号,即“国药准字”号。

  另外,对于广州化妆品生产厂家云集,产品质量鱼龙混杂的情况,林勇胜表示,今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定期曝光“问题”化妆品。“问题”化妆品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除了有美白祛斑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生产、售卖需要许可证外,其他一般的化妆品生产时只要备案,售卖时无需许可证。

  目前,互联网不良虚假药品广告的发布也已被纳入监管范围。林勇胜表示,广州执行的奖励标准为,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实际收缴罚没款的10%以下的奖励金,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经立案查证属实,但只有没收物品,没有罚款的,酌情给予奖励举报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款穗产化妆品汞超标

  据新华社电 武汉市质监局近期的质量监督抽检显示,近两成化妆品不合格,汞超标严重。最低的汞含量超过标准上限1200倍,最高的超标达1.2万倍。这4种不合格产品是: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采妮雅皙白素生物祛黑消斑素,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国医堂灵芝美白祛斑日霜和国医堂灵芝美白祛斑晚霜,广州市绿诗草化妆品厂出品的雅贝奇12天祛斑回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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