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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余干县稽征部门工作的阮女士近日发出投诉,称她4月5日下午在位于余干县城财富广场门口的一家名为癝9美容纤体生活馆”的美容院,购买了一套价格1475元的“秀媛堂”美容产品(由于当时钱未带够,所以先付了500元,余款商量第二天交清)。回家后,她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了一次。次日清晨,她发现脸上、额头、脖子多处红肿,并伴有瘙痒。

   阮女土告诉记者,第二天发现皮肤过敏后,她赶紧找到店主,问该怎么处理?店主看后说:“没关系,这种事我见多了,我有办法治好你。”在经过店主一天的治疗护理后,4 月7日,她发现整张脸都变了形,而且更红肿,由原先的局部过敏变为整体过敏,而且奇痒难耐。她赶紧给店主打电话,提出要到医院去治疗,可遭到拒绝。到中午时分,店主同意她去医院治疗,并退回了500元购化妆品的钱。之后,店主将她带到自己舅舅开的私人诊所,打了4天吊针后,情况有所好转,但离完全康复还有一段距离。由于脸部过敏严重,4月8日省稽征部门举办的一个财务培训班她都没法参加。 

  随后,阮女士到余干县消协进行了投诉。4月21日下午,记者与余干县消协涂会长取得联系。涂会长告诉记者,阮女士到消协投诉时,提供不出购买产品的发票,而且没有医疗机构的鉴定,但消协工作人员还是到美容店对情况进行了了解,店主万老板也承认是有这么一回事。但阮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620元,而店主不同意,所以终止了调解。

  根据阮女士提供的情况,记者4月23日通过电话与店主万老板取得联系。万老板说,是有这回事,她已经给阮女士治疗了,而且500元购化妆品的钱也已退回给了阮女士,但阮女士要她赔偿损失3620元,这让她不能接受。她只能按照以前别的美容院曾经发生同样事,赔偿顾客8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5月28日, 阮女士告诉记者,通过第三方的协调,美容院已赔付了1000元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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