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前:复查后第二次隆胸
前晚10时许,死者何雪美的家属陆续赶到位于白云区远景路54号的事发美容医院,医院的法人代表罗世明就此事与家属展开协商,但过程并不顺利。据何雪美的三弟何雪明和大姐何荣华称,这是何雪美第二次来此医院做隆胸手术,第一次手术时间在去年9月,术后并无任何异常症状。17日上午,何雪美再次独自一人从居住地深圳赶到广州,此次出行她只告诉了丈夫刘志伟,说是来复查。
何雪美的主治医生王魁元称,复查后何雪美提出再做一次隆胸手术,“她希望更完美一些”,随后双方签订了整形手术协议书,17日晚6时开始手术,8时许结束,“手术很顺利”。对此,何雪美的家属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是医院怂恿何雪美再做一次手术,并认为患者在没有家属陪同的情况下进行有风险的手术,院方的做法不妥。王魁元拿出有何雪美签名的手术协议书解释,确定手术肯定要患者和医生充分沟通后才能做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18岁以上成人可以在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手术。
家属:美容医院抢救不及时
何雪美的三弟何雪明称,18日上午10时许,他们才接到美容医院的电话,说何雪美“出了点小事”,但当他和何荣华、刘志伟等家属陆续赶到空军医院时,看到的是二姐的死亡通知单。随后在拿到何雪美手术协议书、抢救记录、手术费收据后,家属们才知道,何雪美不仅仅是复查,还做了第二次隆胸手术。
何荣华证实,妹妹身体一向健康,她认为,猝死的唯一原因只有死亡前做的那次隆胸手术。此外,家属对院方的抢救程序也提出质疑:8点20分上救护车,为何1个半小时后才送到空军医院,为何不送就近的医院。
院方:希望通过法律解决
罗世明解释,患者清晨身体出现异常后,院方立即组织了抢救,并通知了急救中心,与其等候救护车赶到,肯定是自行送院更节省时间,而且送到最近的三甲医院空军医院也较为稳妥,“到空军医院途中的堵车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路上耗的时间太长了”。
参与抢救的袁医生分析,“脂肪移植隆胸”手术是风险极低的皮下手术,不损伤内脏,目前从抢救过程推测,患者可能出现了心肌梗塞或脂肪栓塞,手术可能是导因,但出现这类意外的概率只有“几万分之一”。
前日下午,白云区卫监所介入此事。目前美容医院安排了何雪美的家人在附近酒店住下,昨日家属们表示,等医疗鉴定出来后再做下一步打算。院方表示,希望死者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最后的16个小时
17日18时开始手术,20时许结束。
18日凌晨2时许,患者何雪美要求喝水。
清晨7时许,何要求上厕所,陪睡在一旁的护士搀扶其回到床上时,患者出现了头晕等异常症状。清晨从家里赶来参与抢救的该院医生袁某称,患者在抢救中出现休克,并出现短暂的呼吸停止现象。
8点20分许,将患者抬上隔壁医院的救护车,送往空军医院。
———以上据美容医院说法
9点55分送到时,患者已经基本没有生命迹象了,死亡诊断一栏写着“猝死”。5分钟后,美容医院法人代表罗世明在死亡通知单上签名,死者被送到殡仪馆。
———空军医院接诊记录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