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差距最小的是氯雷他定片即息斯敏,10毫克6粒装,西安杨森的售价17.5元,河南天方的产品售价是13.8元;价格差距最大的是卡托普利片即开博通12.5毫克100粒装,中美上海施贵宝售价148元,常州制药厂25毫克100粒装只要3.4元,相差87倍。一位妇女对该报记者说,看胃病时,医生再三强调洛赛克是特效药,这种洋名药价格是140多元一盒,而相同成分和疗效的国产药每盒只要7.6元。据说,药品一沾“洋名”,药价就翻番的现象很普遍。
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们很容易想到与药价有关的许多事情。如1998年以来,政府部门对药品的24次降价。除了1999年没有降价外,每年少则两次,多则四次。2005年发改委又将政府价格调控的药品扩大到2400种,到今年最后这次降价,中央政府定价目录药86.7%完成价格调整。据说发改委从此不再对药价进行大的调整,以后每两年微调一次。面对药品“降价死”的命运,企图通过强制降价这一行政手段来解决看病贵的难题,经过20多次的博弈似乎只能放弃了。
上述两件事都与药品价格有关,但前者,政府部门应当管,应当积极作为;而后者,行政机关管得不好,不应当这样管。
同类成分的药品价格,不同厂家略有差别本无可厚非,但是差距太大,且普通百姓并不了解价格差的原因,还以为是不同的药品,疗效不同造成的,面对这样的信息不对称,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站出来说话。其实所谓的“监管”,有些时候并不一定多么复杂,就像我们这里提及的情形,无需别的,有关主管部门只要把这样的信息公告全国,老百姓自然会作出明智的选择,而药价自落。说白了,这就是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老百姓在其中的选择就是市场的选择。
当然,此事是与彼事有关的。就以今年1月的降价来说,内资企业品种价格普降60%以上,外资企业的非专利药降价25%左右。但是过了专利期的外资药价格却没有降下来,这些药本来就比同类国产药高,国产药再次降价后,两者间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拉大。看来,政府部门直接干预药价,要考虑得非常全面、细致,任何疏忽都会影响市场。政府未干预的市场不公平,是很容易克服的,如上所述可以有针对性地公布一下药价就可以立即奏效那样,但是政府干预过的市场不公平,就不好清除了,因为它们实际上是政府允许的不公平!
9个年头,24次降价,国家打压药价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是事与愿违,每次降价的药,医院就不愿意采买,嫌赚钱少,药品生产商也嫌利低甚至无利可图而放弃生产该药。降价的实惠,老百姓没有得到,而大多数的生产企业也没有得到,他们需要重新申报“新”药以图填补“旧”药的空缺。因此,当我们听到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专家周超凡的统计,说我国2006年注册的6500多种新药中,除16种中药、3种生物制药外,其他全是没有自主创新技术的仿制药和重复生产时,我们能感到奇怪吗?中国药企又怎么获得核心竞争能力?也许发改委认为,降价正是要使没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消失,使得有竞争能力的药企做大做强,但是2006年我国医药行业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这些企业累计亏损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7%,如此局面是不是说明政府调控的科学性有问题?即使有些优胜劣汰的作用,是不是也过于剧烈,不利于市场平稳渐进发展?
药品价格的调控不仅不是一个双赢的策略,而且还产生了几无赢家的局面。
痛定思痛,再次认识市场规律,认真分析某些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应当是政府的责任。比如说,政府对医疗支出过低的问题也许是一团问题中,我们层层剥茧所能看到的更核心的病灶所在。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德明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政府支出占我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仅为17%,个人支出的比例却高达56%。同为发展中国家,泰国政府支出占本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为56.3%,墨西哥政府支出占本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为33%。欧盟国家这一比例更是高达80~90%。由于在我国公立医院的支出中,政府投入的只占7%,有的三甲医院甚至只有3%,剩下的支出均要靠医院自筹解决。应当说,是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造成的“以药养医”。明知医院是靠药养,国家又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的进销差率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而按照国家发改委2005年的统计,全国医院药品平均进销差率超过42%,换言之,目前医院实际加价已经是国家规定的近3倍!
改革是需要成本投入的,尤其是这种服务职能的改革,一定要有比较充足的政府投入,仅仅想从市场挤出油水来完成改革是不可能的。欲速则不达,理性、稳步的改革才是人民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