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价格将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在全省试行一年。据悉,本次没有调整价格的品种规格,按原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具体的药品种类和规格,市民可以登录广东省物价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通知中还规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零售作价规定,对实际购进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加价额75元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实际采购价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部分药品下月起最高零售价格
药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最高零售价
感冒清热颗粒 6g 袋 0.96元
维C银翘片 500mg*12片,夹心片 盒 4.6元
小柴胡颗粒 10g*10袋 盒 15.0元
藿香正气丸 6g*10 盒 9.1元
清开灵口服液 10ml*10支 盒 23.4元
六味地黄丸 60g 瓶 11.4元
螺旋藻胶囊 350mg*72 盒 52.8元
乌鸡白凤丸 6g*10袋 盒 21.0元
桂林西瓜霜 3.5g 支 1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