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2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自今年5月起,对不得销售的含兴奋剂药品,药厂应主动召回。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凡生产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药品种名单中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对已印刷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包括已出厂的),可以采用加盖印章或者贴签的方式标注,但不得有文字模糊等现象。
自今年5月1日起,对于名单中药品未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凡是2007年10月1日前生产出厂(含进口)的,不得在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六个奥运举办城市销售;凡是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出厂(含进口)的,不得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以上不得销售的药品,药厂应主动召回,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药品经营企业须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慎用”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