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完善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
该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开展对媒体发布广告监测、查处消费者投诉举报信件和有关省局移送的违法广告案件的基础上,完善对辖区内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要建立在辖区内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予以记录;要定期对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建立违法发布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辖区内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档案,并于今年7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