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引发海内外舆论震动,作为质检总局的负责人,中国产品质量安全最后的“把关人”,李长江已引咎辞职。
这样的结果虽悲情却顺民意、解民气。但这场前所未有的官场震荡过后,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对体制的反思与问责——免检制度合法吗?还可行吗?
□经济视点报记者 姜华山
9月22日,国务院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
这是因三鹿奶粉事件引咎辞职的第一个正部级高官。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引发海内外舆论震动,“中国制造”乃至有关政府部门的信誉一落千丈。
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作为质检总局的负责人,中国产品质量安全最后的“把关人”,李长江显然难辞其咎。
“免检”成祸因
此次检出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蒙牛、伊利、光明等几大知名乳品企业的奶粉等产品,皆享有“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根据产品免检制度,这些企业的产品本应该质量上乘。免检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甚至可以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
质疑者认为,免检制度门槛过低。按照质检总局制定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只要食品企业“三次抽查合格”,便可成为获得免检资格的重要依据。质疑者还认为,对于食品,根本就不应该实行免检制度。因为食品行业的原料多为农产品,具有品质多变的特点,甚至每一批之间的质量也各不相同,仅是三次抽检合格,其实远不足以反映产品真正的质量水平。
显然,“免检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本身即存在先天缺陷。在具体执行中,难免为一些企业进行暗箱操作提供可能,并成为官员腐败的土壤和温床。在这种情况下,“免检产品”光环无疑成为企业牟利的保护伞,必将造成政府对免检产品上的监督真空。仅凭这样一个门槛不高、标准疏松的产品免检制度,质检总局等部门在一段时间内几乎放弃了对食品企业的监管职责。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9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8年之久的产品免检制度宣告结束。质检总局同时撤销蒙牛等企业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发出通知,要求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此时,质检总局终于开始加强乳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检验。由于三聚氰胺始终未被列入奶制品以及食品的检测标准之中,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新的标准。同时,质检总局表示将调查质检人员的失职渎职问题。
除此之外,在整个监管流程中,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认证和评选制度,经“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检验,其实也形同虚设。由此,在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无论事前、事中的监管都近乎失灵,而事后亡羊补牢已经为时太晚。
不公正的制度
截至9月21日8时,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住院的婴幼儿为14471人,目前还在住院治疗的为12892人,其中有较重症状的婴幼儿共104人;已治愈出院1579人。到目前为止,已知4名患儿死亡。
三鹿奶粉事故,从中央到地方,使一些官员先后被免职或辞职。这样的结果可谓顺民意、解民气。然而,这场前所未有的官场震荡,如果不能换来前所未有的体制性反思与改良,它除了导致悲情之外,可能毫无意义。换言之,我们不可能通过牺牲一批官员的乌纱来遮蔽社会发展过程中某种真实的血酬秩序。
如果说市场竞争应该是在“公开公正公平”标准下的一场比赛的话,免检政策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2000年3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之文件精神,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据了解,在《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商品的质量安全由各地区的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但是,在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区对外来产品实施“质检”封杀,某些国内知名品牌在各地区频频遭遇质量门。
对于这种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权利割据,企业纷纷向主管部门投诉。
也正是这种为了扶优扶强、打破地方利益保护和行业垄断的手段,中央出台了“免检”政策。应该说,免检制度推出之初确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也愈来愈远离设计当初的本意。
首先,免检是一种权利参与竞争的表现。因为免检是国家的担保,所以获得免检金牌的企业事实上是拥有了某种豁免权,即使有了消费者的举报,碍于面子质检部门也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次,免检对市场公平原则的破坏。政府用公信力引导消费者去选择这个产品,而企业则借助这一形式在竞争中打压了其他同类的企业。这对其他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也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说,国家免检制度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在消费者看来是绝对权威的。而企业认识到免检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千方百计想挤进免检名录,手段层出不穷;同时,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出于利益一致性的要求,也不遗余力为企业大开绿灯,只要关系勾兑得融洽,免检的层层审批也变成了摆设。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免检制度反映了处于转型期中国社会权利博弈的现状,这种博弈不仅仅体现在集权的各利益部门之间,也体现在各地方以及利益团体对权力的滥用、垄断、相互制衡的复杂局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