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以药养医”、“医保支付困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体制弊端,同样也让公立医院院长们感到困顿和无奈,今日在琼举行的一次医疗行业会议上,170名公立医院院长自发地做出了向有关部门联名提交“医改建议书”的行动。如此人数规模的医院院长集体建言医改政策,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悉,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的《中国医院院长》杂志社年会上,170名来自全国的近30个省、市、自治区的公立医院院长们,联名签署了一份希望改变上述医疗体制“顽疾”的《中国医院院长医改建议书》,这些院长们希望这份 “建议书”能够传达给医改决策层,对正处于调整中的新医改政策能够提供一些来自医疗一线的思路。
这份《中国医院院长医改建议书》共提出5条主要的医改建议,其中包括: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责任,建议以完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突破口;调整、扩充卫生部现有职能,全面监管健康、医疗、医药和医保,在职能转型后的大卫生部中增设医保机构;加快公立医院改制,扩大公立医院筹资渠道,同时,为保证公立医院能有效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以及确保资金用于公益性目的,建议政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重建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专科+全科”分工协作和供方有效竞争的局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试行医疗机构高层管理者的职业化改革。
据了解,今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刚刚公布医改征求意见稿不久,13家医药行业协会就联名上书,向相关部门提交制药和药品流通行业的医改建议书。而此间,一直未见医疗行业集体提交相关医改建议的媒体报道。
虽然前不久,国家医改协调小组就“医改征求意见稿”在全国征求民间意见的活动刚刚结束,但许多公立医院的院长仍然表示,医改方案至今尚未出台,希望为新医改建言献策还来得及。
附录:
《中国医院院长医改建议书》
——170名中国医院院长的联名签字建议
(2008年11月21日发布)
正文:
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既关系到13亿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又涉及到600多万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作为医院管理者,我们希望能够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开表达我们的意见。
“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这句出自温家宝总理的肺腑之言,也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
目前,卫生部部长陈竺亲自带队的十个调研组正在全国各地调研,以寻求对医疗方案的进一步意见。我们迫切希望能以中国医院院长联合签署《中国医改建议书》的形式,引起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改革走向的重视,在进一步修订医改方案和制定相关配套方案过程中,能够给予充分的考虑。
我们力求尊重科学发展观,并立足于一个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来提出我们的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建议一: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责任,建议以完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突破口。
解释:首先需要明确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责任相关的以下四点:
一是医疗行为具有公益性不等于整个医疗产业链具有公益性,医疗行为(对患者)的公益性和医疗产业的市场化(为效率)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实现二者有机结合;
二是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并不等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公共卫生以及基本医疗需求应该由政府部门通过向各类医疗机构(不限定投资人性质)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体现;
三是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其在理事会中的影响力来保证医疗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四是可通过立法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予以保障,将此种保障上升到法律层面。
要实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议先从保证公立医院的法人实体地位开始,在此基础上实施诸如“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等改革。
建议二:调整、扩充卫生部现有职能,全面监管健康、医疗、医药和医保。在职能转型后的大卫生部中增设医保机构。
解释:在管办分开等新格局下,目前的卫生部可转型为具有健康、医疗、医药和医保等全面监管职能的大卫生部。除了要监管医疗行业和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入、质量的监督、法律法规的制定等外,还应该对医疗保险机构运行、医保费用管理负有责任,制定医保政策,管理医保费用,并与管办分开后的医院进行购买医疗服务时的付费协商。
由于监管工作的高度技术性特征,在时机成熟时,大卫生部的部分监管职能可交由“与行政部门脱钩”的公共法人组织或行业协会监管。
调整、扩充后的大卫生部应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而非目前的行政管理职能。卫生部可以对公立医院施行全面的行政领导,但与医疗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系,也不拥有对人、财、物的决定权等。
医疗保险机构应交由调整和扩充后的大卫生部掌管。具体的医保付费行为可以交给专业的机构来执行,大卫生部对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重点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者的利益。
建议三:加快公立医院改制,扩大公立医院筹资渠道,同时,为保证公立医院能有效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以及确保资金用于公益性目的,建议政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解释:政府部门应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医疗机构的创办和运营中来,以促进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提高全社会的医疗服务提供能力,满足政府对医疗服务的多层次购买需求,提高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议价能力。
特此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合理投入。在确保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普及性和公平性的同时,开放公立医院筹资或改制渠道。
2、政府应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例如,可将慈善捐赠、相关基金等作为政府投资的有益补充,资助重大疾病研究项目和药物开发项目等。
3、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进入公立医院投资领域的社会资本进行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
4、鼓励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5、建议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促进、制定科学的行业标准,将非政府组织的独立第三方评价监督纳入监管体系。
6、建议建立完善的准入机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分配卫生资源,避免卫生资源的浪费或医疗机构的无序竞争。
7、建立公立医院的“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应竞争、经营不善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允许其退出。
建议四:重建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专科+全科”分工协作和供方有效竞争的局面
解释:以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导致有一定品牌的大型医院人满为患,同时很多中小型医院就诊患者越来越少,因此,建议应该尽快重建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全科+专科”的合理分工、有机协作的格局。
建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领域,政府部门也应该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提供一揽子的透明解决方案,让社会资本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行业准入、法律法规、全科医生的培养和晋升等方面免受歧视(公私合营),至于那些社会资本不愿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地方,则由政府投资负责。
在实行管办分开等制度的前提下,提倡通过医疗保险的不同给付比例形成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并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组建区域性医院集团。
鼓励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全面竞争,为公众提供从医疗保险、健康促进到医疗服务等全方位服务,让医疗机构和公众在竞争中享受各自的权利。
建议五: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试行医疗机构高层管理者的职业化改革。
为保证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事分开”等多种实现形式顺利进行,必须正向调动公立医疗机构高层管理者的积极性。建议推进医疗机构高层管理者的职业化改革,使其具有类似“职业经理人”的身份,承认并体现其管理才能和价值,为建立公立医疗机构高管职业化的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