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撰文称:目前医生的诊断有三成是误诊,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因为目前医疗技术对疾病的认识不是100%%,所以患者应该对医学和医生有正确的认识,不要认为见到医生就痊愈了。他建议,如果想避免误诊,最好是在一家医院被一个医生诊断了,一定要征得第二家医院核实。(4月10日《信息时报》)
50%%,很高很吓人。但不能否认,误诊的确是医学上的“正常”现象。按照廖副厅长的说法,“中国的误诊率比美国英国还要低”,言外之意,我们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已经“超英超美”了。既然如此,讨论我们的误诊率还有意义吗?
有,不是小有,而是大有。30%也好,50%也好,是不是最小值了?还能不能降?老百姓可能对数据不敏感,但每一个微小数据的改善,影响的可能都是千百万个家庭。所以,误诊率永远都需要“正确认识”,尤其对我们的医疗界而言,更是要先人民之先,认识,并极力正确。
关于误诊,近来有一条沸沸扬扬的新闻。一名自称是医生的网友发表了一篇忏悔书,称明知同事误诊致患者死亡却不敢揭发,心理承受巨大压力。不敢揭发的原因是:1.我不能和这个人在工作上合作了;2.他可能会受到处理,我成了他和他家人的仇人;3.领导会受此牵连,可能从此人们对我敬而远之,我成了另类,以后都没有机会在医学领域立足。
这条新闻生动地呈现了误诊“稀里糊涂”的生存环境――― 即便纠正一次误诊就可能意味着挽救一条生命,但医院并没有因人命关天而调动一切可能纠正误诊的因素。相反,为了所谓的“共同利益”,把主动纠正的医生当成另类,当成“叛徒”,甚至打压排挤,最后让他们统统三缄其口。为什么会明知误诊也不肯去纠正,是医生丧失了良知,还是医院缺乏坦然的态度与人本的制度来呵护这种良知?这里能看到“正确认识”吗?
其二,廖副厅长说,要避免误诊,最好在一家医院诊断了,再到第二家医院核实。这招听起来挺美,干起来却未必美――― 好不容易能看次病的底层群众,有没有第二次排队花钱的承受力是个问题,而更大的问题是:以笔者所见,在有一些医院仍然是排斥这种“证诊”的,从第一家医院拿来的B超、CT检测数据,到第二家医院拿出来,医生连看也不看就扔回来,并且会冷着脸重新开一堆单子,重新缴费进行一项项的化验。如此冷淡“不合作”的态度,是“正确认识”、消除误诊的姿态吗?
需要“正确认识”的第三个问题是:为什么B超、CT、磁共振、数字显影等先进技术的运用并没有使误诊率下降,反而有专家认为近年来的误诊率在有的医院有所抬头?责任心、医生的诊疗水平、机器设备的过分依赖,跟当下的误诊率真就没关系吗?是一句“只要当医生,没有不误诊的”就能搪塞过去吗?
最后,误诊诊断标准是否依然模糊混乱?廖副厅长拿中国30%的误诊率与美国的15%-40%、英国的50%对比,并得出“形势大好”的结论。但我们有多少被误诊的人能像欧美那样有能力通过不断的复诊来纠正?在医患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之下,发现误诊的几率又是多少?多年前有媒体报道说,我国即将出台误诊诊断的有关标准,但后来卫生部否认了,不了了之了。在标准模糊的情况下,误诊率的对比有多少意义?卫生管理部门真的“正确认识”了误诊,并试图将其最大化地被患者认识、被社会所讨论吗?
误诊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于模糊的概念、人为的漠视,导致稀里糊涂地一误到底,直接误到奈何桥去。廖副厅长是为医疗界说话的,但要看到:唯有医疗界首先“正确认识”,并采取一些缓解措施表现出最大的诚意,患者才能跟着“正确认识”。否则,医疗界都遮遮掩掩,甚至糊里糊涂,也就难怪患者们会满脸狐疑,一脸不放心、不信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