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月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本报讯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就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还可享受免费参保待遇。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省级市中率先实现医保制度的全覆盖。
2007年9月14日,已经失去右腿的骨癌少年小磊(化名)成为本市首例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学生。今年7月1日后,更多的残疾人将享受医保。(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张斌 摄 |
解 读
>>缴费补偿标准
无业居民每人年缴600元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群,包括了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这项制度实施后,财政每年要补助1.4亿元左右。
“低保、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重残人员参保由政府买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说,此次保险的筹资标准分成了城镇无业居民和残疾人员两档。
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据统计,这部分北京市共有41.4万人,其中6.1万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参保不用个人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有3.8万人,还有1.8万重度残疾人员,这部分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由政府买单,个人免费参保。”
>>医保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7万医药费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直接就医,就医时,须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还介绍,城镇劳动年龄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主要是保大病的原则,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参保缴费细则
6月25日起可办参保手续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社保中心公布了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办理参保与缴费手续的细则。6月25日至11月20日期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居民,即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今后每年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办理手续的时间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这样次年的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到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了。
两家银行可代扣医保费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透露,城镇无业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代证)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两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登记时需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城镇无业居民将主要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缴纳现金。对于通过银行扣款方式缴费者,还需提供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以及“卡或折”所有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两个年度保费可一并缴
今年是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同时缴纳2008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的医保费用。具体来说,2008年度的医保费用按半年计算,费用减半,城镇无业居民需缴纳300元,城镇残疾无业居民需缴纳150元;2009年度医保费用按全年计算,城镇无业居民需缴纳600元,城镇残疾无业居民需缴纳300元。
凡选择同时缴纳两个年度医保费用的,城镇无业居民需缴纳900元,城镇残疾无业居民需缴纳450元。
此外,采取现金方式缴费的,需到街道社保所一次性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用;采取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的,需在银行卡(折)内存够两个年度的费用(由于银行对账户余额的管理规定,建议在存款时多存入10元)。
城镇无业居民办完医疗保险登记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核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个人可到街道社保所领取,也可由街道社保所发给个人。
筹资标准为何不同 考虑承受能力促无业者就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本市将居民医保分类为两档人员主要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筹资标准中以个人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旨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无业居民通过积极就业解决医保问题。
对于残疾人筹资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的资金投入。同时,考虑到这个群体患病几率更高,比如精神病患者,需要常年吃药、住院,一年的住院费用在4万元左右。另外,考虑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性,筹资标准也不宜过于复杂。因此,比照“一老”医保的标准,其筹资为1400元。其中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则考虑全部以政府补助实现,个人无需缴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强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赵鹏
北京七年实现医保全覆盖
2001年:北京拉开医保改革大幕
2001年4月1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始实施,标志着北京医保改革的大幕由此拉开。
2002年: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参保
2002年4月,医保覆盖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北京市出台政策对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
2003年,北京市开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看病提供了医疗保障。
2004、2005年:明确农民工缴费水平
2004年和2005年本市相继出台通知,为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了政策方面的保障,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待遇水平。
2007年:“一老一小”纳入医保
2007年,本市建立实施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由于覆盖了学生儿童和无保障老年人这两个群体,因此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一老一小”。这一下,让百万家庭没有了后顾之忧。
2008年:实现全民医保
2008年,本市出台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约占全市城镇户籍总人口5%的无业居民。这也意味着本市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