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怀锋犯受贿罪,近日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出示的证人竟有70人。证人刘××称,2003年下半年,他因连云港某单位拖欠他盖宿舍楼的工程款,想请张怀锋协调一下。当时,他送给张怀锋一张报喜鸟服装店购物卡,价值人民币5000元。张从中协调成功。第二年,该单位就把拖欠的工程款给结清了。2005年下半年,李××找到张,并送他一张银行卡(内有2万元)及写有密码的纸条。想找其帮忙工作调动的事,结果没办成。2003年非典后,吴某听说上级拨给该市卫生局系统一批医疗设备,其中有呼吸机,他们医院想要一台呼吸机,张怀锋当时口头答应了,但是迟迟没给。后在2004年春节前,他到张怀锋办公室送给张怀锋人民币5000元,但事情一直没解决。
据了解,1998年初直至2007年春节前,被告人张怀锋任连云港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36000元(含购物卡42000元)、海尔空调四台、戒指两枚。 (连法宣 张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