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临西县人民医院办理出生证明被搭车收费以及收费后,相应的检查项目却不给做。 3月20日,本网一行来到临西县县医院调查,在临西县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处,本网见到李先生正在排队缴费。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临西县人民医院办理出生证明被搭车收费以及收费后,相应的检查项目却不给做。
3月20日,本网一行来到临西县县医院调查,在临西县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处,本网见到李先生正在排队缴费。
李先生告诉医院窗口收费人员说:“要办理出生证明,医院收费人员在收取李先生110元钱后,给了李先生一个手写的单子。”
随后,本网跟随李先生,来到临西县人民医院一病区四楼,疫苗接种室,李先生拿着缴费的单子交给医护人员,医护人员给宝宝做了采足跟血后,便告诉李先生检查做完了,到隔壁房间办理出生证明。
缴纳的110元钱,包含什么检查,检查结果又该如何查询呢?
本网在对办理完出生证明的家属调查中了解到,大多数人对此不知情,医院也没有相关通告,告知其收费项目是什么?
随后,本网向医院的医护人员了解得知:“110元包含两项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50元和听力筛查60元,因为听力筛查机器坏了,所以做不了,但是钱也不能退,办理出生证明,新生儿筛查证明没有就不能给发放出生证明”。
政府明文规定《出生证明》除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外,禁止其他一切证件作为附加条件。搭车收费,强制检查,相关检查不做,但费用也不能退,新生儿出生证明,是人生的第一证,却在临西县医院遭到捆绑,政府明文规定成为了摆设,违规违法行为又该谁来问责?
本网将此事反映到了林西县卫计局,截止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河北省《出生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相关链接:《出生证明》为免费发放,严禁变相收费,各地管理《出生证明》的费用,由当地财政解决。
:各地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原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发的《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冀卫规妇幼〔2013〕3号)相关签发规定,各市、县具体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要求一律不得与之相悖。对于分娩信息明确的新生儿,任何签发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拒发出生医学证明。除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件外,不得把生育证、准生证等其他一切证件、证明作为附加条件,不得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干扰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常签发。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相关流程告知及明白纸发放到位”的要求,严禁拖延刁难,加强签发人员的文明执业教育,做到耐心讲解、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