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以治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食进健字”的保健食品,是2003年之前卫生部审批的。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即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则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此外,保健食品标志俗称“小蓝帽”,只有获得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其产品标签上才能使用保健食品标志。
选择和食用保健品应注意:
1.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确认其合法性。
3.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忌盲目食用。
4.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更不能将其当作灵丹妙药。
5.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6.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7.不能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
每天7场养生讲座,场场爆满。宣称包治百病、售价每台1.7万元的高电位治疗仪没几天便售出600余台;缴纳300元方可入场,凭入场券购买产品更优惠。购买的产品却不是保健食品,而是普通食品;培训现场遍布摄像头,另有彪形大汉相陪,一旦有人拍照便强行制止……
随着养生理念的普及,各类养生讲座应运而生。然而,部分养生讲座却以讲课为由,行推销之实,大肆推销高价的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甚至将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忽悠老年消费者。日前,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提醒老年人仔细甄别养生讲座,理性购买保健食品或医疗器械。
“73岁的父亲前几日参加某养生讲座的举办者组织的免费旅游,回来时买了好几箱保健食品。这些保健食品产地、成分不清晰,价格昂贵,一个疗程就要600多元。”前不久,消费者王先生在打电话进行投诉时颇感无奈。王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市消保委秘书长侯友杰告诉笔者,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老年人的防范意识薄弱。部分养生讲座的举办者瞄准老年消费群体的弱点,高价推销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一般来说,养生讲座的举办者会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免费旅游为由,诱惑老年人参加,并借此推销保健食品或医疗器械。”侯友杰表示。除此之外,吹嘘“包治百病”也是养生讲座举办者的常用手段。市场监管部门曾接到类似的投诉。该投诉者方女士称,她的舅舅得了胃癌来宁波看病,在医院排队检查时,免费得到了一份没有刊号、名称和地址的报纸,上面宣传的是一种所谓的“抗癌新药”。方女士的舅舅以为找到了“救命药”,竟拿出看病的30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抗癌新药”。事实上,这种“抗癌新药”只是一种保健品。
“养生讲座虽遍地开花,但由于其较为隐蔽,而且其负责人的警惕性较高,造成执法部门举证困难。”侯友杰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曾多次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然而一旦有执法人员参与讲座,台上的讲师便不会推销保健食品。此外,养生讲座还设有一定的门槛,一般只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才能参加,令执法人员取证更为困难。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勿盲目参加所谓的养生讲座,谨防各类养生讲座以免费试用、赠送产品等伎俩诱骗消费者。消费者要购买保健食品或医疗器械,也应索要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核对凭证记载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查看所盖公章字样与经营者名称是否一致。不轻信养生讲座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