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艺人梅艳芳的主治医师说,梅艳芳最后日子患上肝性脑病,但签署遗嘱时神智清醒。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已故艺人梅艳芳遗产案诉讼,昨天在香港高等法院继续第2日审讯。早上传召梅艳芳在养和医院的主治医师张文龙,他是梅艳芳立遗嘱当日,与银行职员一起见证梅艳芳签署遗嘱的医师。
张文龙表示,梅艳芳在死前一个月入院期间,精神状态良好,喜欢朋友探访,常看报纸杂志,在签署8页的遗嘱时神智仍然很清醒。
他又说,梅艳芳曾检血,证实肝没事,但7天后肝红素超过3倍,怀疑肝有瘤,2至3天后肝衰竭,说话出现困难,后来证实她患上巨噬细胞病毒症。
这位医师在庭上形容,梅艳芳当天比较疲倦,但情况与之前数日差不多,并没有察觉她有精神混乱。由于立遗嘱要用45分钟,期间医师要接听紧急电话,曾离开病房2至3次。
梅艳芳的母亲指出,其女儿立遗嘱时受病情影响,要求法庭颁令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