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日来刊登的一系列关于“首邦一洗黑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盐城市工商局亭湖分局城南工商所迅速出击,专门组织调查小组对首邦系列产品进行稽查。
首邦系列产品暂被查封
经查,工商部门已知首邦系列产品盐城地区的总经销商,就是位于盐城解放南路的首邦大药房。 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已对首邦大药房的所有首邦系列产品进行了查封,并下发了责令暂停销售的通知书。据了解,首邦的总经销商现场未能提供首邦育发液的卫生批准文号等相关证件。
盐城市城南工商所的杨瑞华所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初步认定首邦的系列产品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但是案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以便彻底查清它们的货源,目前,商家也在积极组织向工商部门提供相关证据,此案目前还在调查取证阶段,案件结束还需些时日。
消费者痛揭骗人内幕
自本报首邦系列产品报道刊登后,很多首邦产品的受害者都致电本报,纷纷讲述他们被首邦系列产品坑害的经历。
山东的张先生反映,他在去年春天的时候,看到电视上首邦的购物广告,禁不住诱惑便打订购热线,邮购了一个疗程6瓶,但用了之后并未发现有任何效果,于是又打电话去上海总部咨询。“经销商一直鼓动我接着用,说没效果是由于用的不当引起的。让我买黑芝麻洗头,买姜片涂头,还让我喝中药,说这样就能长出黑头发了,于是我又买了一个疗程,一直用到今年,但还是没有任何效果。于是,我又打电话到上海总部投诉,经销商却推托说我是因为遗传,才没有效果的。这全是骗人的,真让人气愤。”
盐城的胥先生也反映称,他从上海首邦总部邮购了12瓶首邦育发液,用了之后并没能“草地变森林”。之后,他又在盐城解放南路的首邦大药房买了12瓶,还是没有效果,“没用也就算了,可气的是上海总部还不停地打电话过来,诱导我继续购买,我真的恨透了首邦的产品。”
首邦育发液批号过期
记者调查发现,首邦大药房出售的首邦育发液的批准文号为“卫妆特字(1999)第0086号”,随后,记者在国家卫生部网站进行查询,显示 “批件有效期截止 2008年1月15日”,“产品类别:化妆品国产化妆品育发类”,生产企业是“乐清市乐盛脱发再生灵厂”,备注是“卫生部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原来首邦育发液也只是化妆品,而且其功效还未得到卫生部门认可,更严重的是它的批件有效期已经过期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化妆品分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只有特殊化妆品在经卫生部批准后才能宣传功效。既然卫生部已经注明“卫生部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那么该化妆品显然是不能宣传疗效的。如果在广告里宣传了疗效,就有夸大宣传的嫌疑,而出售批件过期的产品,也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电视直销忽悠不少人
电视直销是化妆品及保健品广告的一个常见模式,这类广告通常是:几个专家一位主持人,下面有很多听众,通过模仿访谈节目的模式来描述一款化妆品或保健品的“神奇”疗效,有的还会通过“大视频现场直播”的形式穿插记者采访到的“真实案例”,以药理服人,以深情打动人。
然而,据业内人士透露:这里面的专家和主持人都是临时演员,他们的台词都是策划好的。不过,正因为它的真实感,这类广告忽悠了不少人,其实,这也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明星代言让消费者上钩
明星代言某品牌也已经不是新鲜事了。据了解,如今很多消费者都对首邦育发液的代言人李进恨之入骨,“我就是看到李进做的广告才相信其功效的,没想到反而深受其害。”张家港的蒋先生很气愤地向记者讲述。而市民孙先生则感言,“希望明星们代言广告时,一定要有德。”
对此,专家认为,明星要有选择地接拍广告,一定要亲身体验,不要按广告商的意图说不负责任的话,就这一点来说,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商可以说是主谋之一。如果明星没有足够判断力,代言了假广告,真是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