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率、死亡原因及其变化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是制定卫生政策、评价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科学依据。卫生部和科技部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乡和不同区域死亡率差异较为明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城乡居民死因的主要疾病。
20世纪7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过两次以恶性肿瘤为重点的居民死亡原因调查,基本摸清了当时我国城乡居民死亡率水平及其主要死亡原因,尤其是恶性肿瘤的流行规律及分布特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饮食营养、环境状况等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尤其是人口城市化、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等诸多因素,城乡居民健康行为和疾病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1世纪初我国城乡、不同类型地区居民以恶性肿瘤为重点的全部死因的死亡率水平、死因构成及其变化趋势,掌握主要恶性肿瘤死亡的地区与人群分布特征,为国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预防保健策略提供依据,并为建立健全肿瘤登记系统及研究重点疾病与相关危险因素的关系奠定基础。
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主要结果有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城乡和不同区域死亡率差异较为明显。本次调查地区标准化死亡率为4.0‰(男性为4.9‰、女性3.1‰)。调查发现,我国城乡居民死亡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从调查地区死亡率来看,城乡之间的差异明显,农村高于城市19%,不同区域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中、西部城市分别高于东部城市22%和25%;中、西部农村分别高于东部农村13%和15%。
二是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和母婴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城乡居民死因的主要疾病。调查结果表明,城乡居民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和母婴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死亡原因构成发生明显变化。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死亡原因的分类,我国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及母婴疾病死亡率比90年代初第二次调查死亡率下降了34.7%。从地区分布来看,农村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及母婴疾病死亡率明显高于城市;西部地区死亡率几乎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率占总死亡率的比例从90年代初的76.5%上升到82.5%。
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其他慢性退行性疾病成为我国城乡居民最主要的死亡原因。调查结果表明,脑血管病、恶性肿瘤是我国前两位死亡原因,分别占死亡总数的22.45%和22.32%,第三、四位是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第五位是损伤和中毒,前五位的死亡原因累计占死亡总数的85%。
我国城市前五位死亡原因依次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农村依次是: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
与国际比较表明:我国传染性、营养不良性和母婴疾病死亡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居民死亡率水平明显偏高,慢性疾病尤为突出,脑血管病是欧美发达国家的4-5倍,是日本的3.5倍;恶性肿瘤与美国、英国、法国接近,却高于亚洲国家(如日本、印度和泰国);心脏病接近美国、英国,却明显高于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和泰国。
三是我国恶性肿瘤死亡率属于世界较高水平,不同性别、地区别差异明显。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城乡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属于世界较高水平,而且呈持续的增长趋势。与前两次调查结果相比,死亡率比70年代中期增加了83.1%,比90年代初期增加了22.5%。
按性别分析:恶性肿瘤死亡率男性明显高于女性。按地区分析:城市恶性肿瘤死亡率明显高于农村。恶性肿瘤是城市首位死因(占城市死亡总数的25.0%),农村为第二位死因(占21.0%)。从不同肿瘤死因来看,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死亡率城市明显高于农村;而肝癌、胃癌、食管癌、宫颈癌农村较高。
四是我国部分恶性肿瘤死亡率出现明显下降,与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相关的肿瘤呈现持续性增长势头。我国城乡居民的肿瘤发病死亡构成正在发生变化,部分恶性肿瘤死亡率出现明显下降,肿瘤构成日益趋向发达国家的肿瘤死亡模式。我国恶性肿瘤变化的趋势有三个特征:1.食管癌、胃癌、宫颈癌、鼻咽癌死亡率及其构成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宫颈癌下降幅度最大;2.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率及其构成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
从城乡前十位恶性肿瘤构成来看,肺癌已代替肝癌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22.7%)。比较我国城乡肿瘤构成,尤其是城市地区,呈现类似发达国家的变化趋势。
五是恶性肿瘤是可防可治的,部分原高发地区相应的恶性肿瘤死亡率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三次全国死亡原因调查遴选了部分原肿瘤高发地区进行了重点调查。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与70年代中期相比,一些原肿瘤高发地区恶性肿瘤发生了显著变化。许多高发地区肿瘤死亡率出现大幅度下降。
多年来,我国在一些恶性肿瘤高发地区建立了肿瘤防治机构和三级防癌网,开展了恶性肿瘤普查普治、抗癌宣传、综合防治和恶性肿瘤流行病学研究工作,尤其是针对食管癌、胃癌、肝癌、宫颈癌等现场干预措施。高发现场肿瘤防治经验证明,肿瘤是可防可治的。
卫生部认为,本次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健康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癌症等慢性病仍未得到应有的控制,仍然是威胁我国城乡居民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同时,我国多年卫生工作实践表明绝大多数癌症是可防可治的。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癌症主要危险因素的知晓率。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制定预防和控制计划,大力提倡戒烟、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行乙肝疫苗注射等预防措施;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减少环境和职业致癌因素。
二是要针对我国确定的肺癌、肝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及鼻咽癌等8种重点癌症,有计划地开展筛查工作。多年的科研与实践表明多数重点癌症在我国已有成熟的筛查技术,应充分利用这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组织的筛查工作。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开始支持在部分农村癌症高发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癌症筛查工作,目前项目地区子宫颈癌和食管癌早诊率已分别达到95%和75%,远远高于项目开展前约30-50%和10%的平均水平。
在城市要继续推广各种形式的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筛查工作的多种筹资和运行机制。
三是要认真总结癌症高发现场工作经验,继续加强以病因研究、健康教育、环境治理、生活方式干预、早诊早治和肿瘤登记等为核心的综合防治,加大对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要深入研究环境因素对癌症的影响,开展危险因素动态监测。深入分析新发癌症聚集地区的高发原因,开展环境监测,确定优先控制的污染物,了解特征污染物从污染源到区域环境和人体的迁移转化过程和规律,为建立环境-健康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癌症主要危险因素动态监测工作,初步建立起与国际标准相符的我国癌症危险因素监测队列。
五是要加强发病、死亡和生存状况等基本信息的收集,提高死因登记质量;完善癌症登记系统,建立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扩大登记范围;建立癌症患者临床诊治与生存资料的等级随访系统;建立统一的癌症信息库。(卫生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