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3月份以来,在安徽省阜阳市等地儿童中发生了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要症状的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部分省(市)的一些学校还相继发生感染性腹泻、甲肝、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 为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学校师生健康,日前,教育部发出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师生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共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以肠道传染病与食物中毒防控为重点的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