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昨天出台《江苏省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以指导、规范和加强全省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江苏省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能及时发现、明确诊断、积极救治和有效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手足口病疫情划为四级
据介绍,各地要严格根据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例数、流行范围、扩散趋势和危害程度,对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发生不同等级疫情时,分别由相对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设立发热与疱疹专门诊室
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手足口病监测网络。各监测点医院要根据手足口病发病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其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发病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在手足口病流行时,托幼机构要落实晨检制度,并对缺课者进行登记。教室和校舍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制度,对玩具、用具等物品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患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
根据卫生部规定,凡托幼机构1周内在同1个班级发生2例以上(含2例)手足口病例,或出现1例重症/死亡病例时,应视托幼机构具体情况采取部分关闭或全部关闭2~3周,以防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