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工商局和法院的合力作用下,因未达到疗效而起诉北京五一医院的12名患者日前成功地拿到了赔偿款,总计8万余元。
今年2月至3月间,朝阳法院陆续受理翟先生等12名患者起诉北京五一医院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翟先生等12名患者于2007年在北京五一医院接受治疗前,五一医院向他们介绍了一种叫做“生物因子免疫克毒”的治疗方法,院方表示用这种方法治疗并服用汤剂后,表面抗原能够转阴。这12位患者均按照该方案接受治疗后,经过检验,表面抗原等各项指标并未发生变化。
2007年5月,五一医院被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查处。患者了解到这一消息后,认为五一医院采取虚假承诺的方式欺骗消费者,给患者身心造成了伤害,纷纷将五一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在五一医院就诊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传唤五一医院。几经周折后,五一医院才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应诉,并表示希望与已在法院起诉的12名患者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12位患者当庭拿到医院返还的医疗费8万余元,并办理了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