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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漳县今年的高考生中有一名特殊的复读生叫陈明(化名),他因被医院误诊而错过了去年的高考。为此,法院不仅判决医院赔偿他诊病的各项费用14万多元,还判令医院赔偿了他的复读费用。

  去年4月,高三应届生陈明腹痛发烧,入住南漳县一家医院,院方诊断为阑尾缺失,转至另一医院求治,仍被诊断为阑尾缺失。 此后,陈明的病情恶化,因阑尾坏死引起腹胫感染,腹腔脓肿形成肠瘘,后转至襄樊市一家医院治疗才康复。陈明前后住院治疗76天,错过了当年的高考,去年不得不复读高三。

  经湖北省医学会鉴定,南漳县两家医院的误诊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陈明告到法院索赔。上月,南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医院共赔偿陈明各项损失——18万多元的80%,并支付陈明的复读费用2290元。目前,两医院正在逐步支付赔款。

  据悉,此案判决支持复读费,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对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一个突破。(记者刘汉泽 通讯员贾端阳 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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