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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回复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通过网络销售魔兽金币、盛大点券、网易泡币、新浪U币、百度币等,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规定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对于此规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该不该征税,如何征税,以及征税税率是否过高。

    争议一:该不该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

    一位资深网游玩家“天锁斩月”表示,“目前国家没有承认虚拟货币的存在,却要对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交易进行监管和征税,虚拟财产被盗没人管,为什么虚拟货币交易却要收税?”

    其实,虚拟货币的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我国网民数量已名列世界第一,网络游戏玩家人数高速增长,虚拟货币市场(包括网游虚拟货币和门户网站专用虚拟货币)交易量十分庞大。有关部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网络游戏中的活跃付费账户数量就有785万个,每个活跃付费账户平均每月注入金额79元。

    与此同时,针对网络盗窃虚拟物品的情况,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只是同样碍于监管难度大,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记者登录国内一家网游服务网看到,不同数额的“魔兽世界”金币的报价从1元到1493元不等。一位经营专业“打币”工作室的徐经理向记者透露,私下交易的点卡、游戏币多为玩家之间的“一拍即合”“各取所需”,而大型交易平台上虚拟货币的卖家大多有工作室在操控,也就是代练公司。每家工作室里设有专门的电脑,雇佣专人练级、打游戏币等。交易平台会按照交易额度收取不同的交易费。游戏币的“产-供-销”已经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徐经理对记者透露,大型工作室雇佣的普通“打币”人员,每月的工资加提成在1500元至2000元之间,工作室的盈利状况主要取决于实力和游戏的人气,大的工作室每天的交易额度以十万元计。但是打币工作室基本不在工商局注册,当然也不用交税,因此利润空间很大,这种工作室也越来越多。一些网吧老板也兼营此业,在网吧中划一个区域,供人“打币”。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表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征税对象为“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针对专业的“打币”工作室和“网络倒爷”。既然在现实生活中,开工厂、开餐馆都要收税,那么对于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有高额利润的工作室,收税也是合情合理的了。

    争议二:网络交易无发票,如何监管?

    经常购买网游虚拟货币的“人民币玩家”赵磊向记者表示,通过网络购买游戏币的买卖双方,很少会开具发票等可供查询和记录的交易凭证。同时,在网络非实名制的现状下,对与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难度比较大。

    有七年网游经验的汪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上班族玩家为了在游戏中尽快练级和购置装备,选择花真实货币购买虚拟货币。“因为对业余玩家来说,赚取游戏币会花费大量时间,而专业代练或工作室能以惊人的速度练级、打币。通过交易,大家各取所需。”

    网游虚拟财产的交易也从私下交易发展到了网络交易平台。汪先生说,“最初是玩家间私下交易,有人甚至不远千里坐火车飞机到另外一个城市当面交易。后来,5173.com等专业游戏币交易平台应运而生,买家直接汇款到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作为中间人把游戏币给买家,再把钱汇给卖家。现在玩家主要通过网银充钱,再到交易平台任选所需。”

    也就是说,目前大笔的虚拟货币交易还是集中在交易平台,而专业工作室也通过交易平台售卖虚拟货币,对他们进行监管,难度比分散的个人要容易得多。

    国内较大的专业游戏币交易平台5173.com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10月23日到26日举行的第六届网博会期间就已经提前得知了将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消息。目前,这一举措尚没有对他们产生具体影响。他们将积极配合国家税务部门的工作。

    针对网络非实名以及缺乏交易凭证的问题,曹红辉认为,可以通过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来建立网络交易的实名制,并通过他们进行代扣代缴。

  争议三:20%的税率是否过高?

    一些玩家表示,玩游戏赚点游戏币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玩家通宵玩命玩得的钱,却要被收1/5的税,太不合理了。同时还有人担心这部分差价会转移到买家手中,影响到广大玩家的切身利益。

    对此,曹红辉表示,很多玩家对税务总局的规定有所误解,误认为征税对象是“出售价格”,而不是“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因此普遍认为税率过高。

    例如,50000个游戏币,在网络交易中卖100元人民币,成本为60元,付给交易平台5%的交易费,那么增值的部分为35元,应缴所得税为7元,而非玩家们认为的20元。

    曹红辉表示,针对虚拟货币征税,是税务部门为扩大税源而采取的措施。

    针对虚拟货币征税会产生怎样的现实影响,曹红辉表示,更多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将通过运营商进行,而不是在其体外进行,当然,这也要求其降低虚拟货币的成本,以扩大交易量。运营商还需要改善其交易与结算系统,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税收征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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