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即将出台,广州市财政准备投入12个亿给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外,从2009年1月1日起,还将建立计生家庭奖励金制度,对今后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与奖励。
穗11万人未领到计生奖
李文耀介绍,省计生条例曾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但据调查显示,1998~2007年符合政策而未获奖励的有8.4万人,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占未获落实人数的84.06%。
此外,现行奖励政策没有覆盖到个体户和无业人员,这部分人群广州大约有3万多人。
李文耀介绍,广州曾在7月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个初步方案,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大家普遍接受了其中第三个解决方案。市计生局根据方案,制定了《广州市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试行)》。李文耀透露,该办法已经提交市政府审定,预计两个月内可以出台。有关部门在奖励办法试行一年后,还将对办法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据测算,广州解决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问题需要的资金大约为12个亿。
明年建立长效计生奖励金制度
除此之外,从2009年1月1日起,广州将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广州市财政每年将为此投入数千万元。
据了解,此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城镇低保家庭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