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近日出台《包头市公共安全专业技术领域首席专家选拔管理试行办法》,从2009年起,包头市将在公共安全专业技术领域选拔10名首席专家。
据了解,包头市将在农业、兽医两个专业各设置一个首席专家岗位,称为“包头市首席高级农艺师”“包头市首席高级兽医师”;在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灾害防御专业各设置一个首席专家岗位,称为“包头市地震监测预报首席专家”“包头市地震灾害防御首席专家”;在气象预报专业设置一个首席专家岗位,称为“包头市气象预报首席专家”;在环境监测专业设置一个首席专家岗位,称为“包头市环境监测首席专家”;在公共卫生领域设置四个首席专家岗位,称为“包头市公共卫生安全首席专家”“包头市流行病预防控制首席专家”“包头市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包头市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首席专家”。
《办法》规定,公共安全专业技术领域首席专家必须是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解决重大关键专业技术难题、危机处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首席专家的聘期为三年,每一个聘期称为“一届”,聘期届满进入下一个聘期,都要按规定重新进行评选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