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红橙黄蓝”四级预警雨雪冰灾》消息后,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广东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何时才能出台?四级预警之后如何具体应对?
对此,笔者昨天从省防总进一步获悉,《预案》已呼之欲出,目前该预案已提交省防总成员单位审议,并将尽快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据省水利厅副厅长、省三防办主任邱德华介绍,《预案》将实行分级分类预警和响应。《预案》规定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2月底为灾害防御的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省指挥部视情宣布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预案》根据冰雪灾害的性质、级别、影响程度和预警级别,会商后视情启动相应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应急响应。Ⅰ级响应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响应由省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Ⅲ级响应由省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响应由省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
据了解,《预案》为省防御雨雪冰冻的专项预案,气象、交通、电力、通讯、农林、公安等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的部门预案,做好影响分析预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提出相关防御措施。《预案》还要求,受灾地市政府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受灾情况,在两个小时内将气象、交通、公共设施、农林等方面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续报。
来源:南方日报